名词解释1、公共事务涉及全体社会公众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一系列活动,即这些活动的实际结果
公共事务的基本特征:1)公益性
公共事务的受益者是全体社会公众
公共事务所提供的物品和服务由全体公众享用,是社会发展必不可缺少的条件
因此,公共事务的公益性反应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
2)非营利性
是指公共事务有关的管理和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公共事务的公益性决定了一般情况下社会公众在享受公共事务提供的物品和服务时不需要付费的
有时为了弥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不足,或平衡享受物品和服务方面的实际差异,也会采取收费的办法,但绝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第一公共事务对社会整体而言是不可分割的,虽然有技术因素,但主要是强调“共同”的特质;公共事务的范围十分庞大,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事务需要大量的投入,而且大部分属于经常性支出,同时,公共事务的某些内容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体现出一定的效益
公共事务的规模性要求较强的投资能力
由于人类的相当长的时期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共同利益中必然包括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公共事务的具体要求也要满足阶级的需要
从阶级的角度看,公共事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反映长期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类是反映特定阶段统治阶级的特殊要求
它的变动往往取决于统治阶级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认识和判断
2、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他对其他消费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从物品的所有关系来看,同一物品不仅供其占有者来消费,无法排斥占有者以外的人来消费
依据不同的标准,公共物品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主要包括:1)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凡是满足消费上的非排他性等特征的物品时纯公共物品;凡是不能严格满足非排他性等特征的公共物品是准公共物品
2)有形的公共物品和无形的公共物品
有形的公共物品指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物品;无形的公共物品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