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422目录前言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
1一般规定3
2城镇燃气3
3烟气排放3
4安全监控3
5建筑设备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4
1一般规定4
4采暖热水炉4
6室内给排气设备4
7平衡式隔室4
8安全防火5质量验收附录A燃具选型原则附录B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额定压力Pn附录C共用烟道的结构和尺寸附录D共用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和尺寸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燃具及相关设备的安装;5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烟气排放、安全监控和建筑设备的基本规定
2.增加了安装燃具场所的电气要求
3.增加了基本条件检验和燃具安装检验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4.增加了燃具选型原则
5.增加了不同海拔高度H及低压燃具前的额定压力Pn
6.增加了共用排气道、烟道和给排气烟道的结构尺寸和应用技术条件
7.增加了烟道终端排气出口距门窗洞口的最小净距
8.增加了燃具安装房间燃气和烟气泄漏的安全指标和保护措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