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实习生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二、工资结构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异地补贴三部分组成。第四条岗位工资包括:技能工资、绩效工资。第五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工作报酬。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考核确定的工资报酬。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项目负责人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主管经理、项目负责人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考核百分率并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等。三、工资计算方法第九条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异地补贴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考核百分率司龄工资=50元/年异地补贴=吴忠市、石嘴山市、灵武市、平罗县按10元/天计取;中卫市按15元/天计取;固原市按20元/天计取;外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第十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实习生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见下表:序号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备注1总经理、副总经理8002工程监理部经理5003出纳、会计3004业务员1005项目负责人5006专业监理工程师3007监理员100第十一条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监理部员工考核由主管经理负责;项目部员工考核由其项目负责人负责。考核成绩每月1号上报至办公室。四、薪级调整第十二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在四月之前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第十三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绩效考核平均分与项目负责人意见相结合制度,绩效考核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五、关于员工工资第十四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总经理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第十五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由项目负责人提议,经工程监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工程监理部提议,报总经理特批。退休返聘人员司龄工资不再发放。第十六条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按自然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3月进行调整,不封顶,中途离职者,离职期间自然年不计。第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员工岗位工资核定会签单》,由项目负责人建议调整薪级,并报办公室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六、工资发放第十八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工作日26天为满勤,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当月天数+异地补贴。第十九条公司考勤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或指定专人考勤,考勤每月1日报办公室。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日。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后一天发放。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三月、四月离职人员扣除一月、二月放假工资。第二十三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项目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办公室、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项目部行使追索权。第二十四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七、福利与补贴第二十五条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1.发放取暖费:参照集团规定,按监理公司实际情况执行。2.节日补助(五一、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4.直系亲属(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