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实习生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异地补贴三部分组成
第四条岗位工资包括: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第五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工作报酬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考核确定的工资报酬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项目负责人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主管经理、项目负责人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考核百分率并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等
三、工资计算方法第九条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异地补贴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考核百分率司龄工资=50元/年异地补贴=吴忠市、石嘴山市、灵武市、平罗县按10元/天计取;中卫市按15元/天计取;固原市按20元/天计取;外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第十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实习生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见下表:序号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备注1总经理、副总经理8002工程监理部经理5003出纳、会计3004业务员1005项目负责人5006专业监理工程师3007监理员100第十一条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监理部员工考核由主管经理负责;项目部员工考核由其项目负责人负责
考核成绩每月1号上报至办公室
四、薪级调整第十二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在四月之前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
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