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企业检修管理指导性意见装置检修是消除装置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提高装置设备运行可靠性,延长装置运行周期,充分发挥装置潜力,提高装置运行经济性和的企业竞争能力重要手段
为做到科学合理安排检修计划,不断提高装置检修质量,为生产装置运行周期高质量运行提供条件,特制定本意见
一、装置检修周期1、装置检修周期安排①根据压力容器检验要求以及原料品质情况,装置运行周期一般要求三年一修
②加工量在600万吨/年以下加工量的企业,全厂装置应同时检修
③600万吨/年以上的企业,应分系列检修
2、运行时间“N年一修”的累计运行时间M:N×12-1=M(月)如:“两年一修”的装置累计运行时间必须在23个月以上;“三年一修”的装置累计运行时间必须在35个月以上;依此类推
2、停工时间和停工次数装置在两个大修周期间隔内运行中:①每年不允许有超过48小时的停工;②每年只允许停工时间在24至48小时范围内的停工次数1次
某装置要实现“N年一修”,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要求
3、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停工,可以不计在内
具体规定如下:①加氢裂化、加氢精制、半再生重整装置在运行周期内(不短于二年)可允许催化剂换剂一次,时间不超过20天;②延迟焦化装置:运行周期在三年以内的,允许烧焦一次,时间不超过15天
③对于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的停工,如:原料不足、销售不畅或上级指令停车等外界原因所造成的停工,可以不计算在内
二、检修计划的编制1、检修计划的编制必须建立在对设备日常运行有完整的监测、检查档案和事故台帐的基础上,应该从上次检修结束即开始积累下次检修的资料
要引入RBI、RCM等设备维修新理念和方法,科学编制检修计划
检修计划制定后要随时进行动态优化,真正做到“应修必修”,不失修、不过修
2、要抓好检修计划的审查工作
从车间、处室到设备负责人,层层把关签字
3、认真控制检修计划编制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