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湖北省教育厅编制2010年6月编制说明本“指标体系”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本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北实际,参照有关体系进行修订而成的
设有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
每个三级指标分A、C两档(若一档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时,均要求达到;若用“或”字的,只要求一方面达到即可)A档为最高要求,C档为合格要求,不达C档为不合格
自评时由学校按“省重点专业条件”和本“指标体系”填写“申报表”,整理有关佐证材料(按三级指标条目装档案袋,并附目录和本条目自评结果概述),以备复评和抽查用
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评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满分自评审评AB1办学思想与质量效益30分1-1办学思想7分1-1-1指导思想与专业发展思路321-1-2专业培养目标211-1-3职业指导与就业和创业服务211-2办学规模11分1-2-1学历教育人数851-2-2培训教育人数及情况321-3毕业生质量5分1-3-1就业率321-3-2双证书率431-4示范作用7分1-4-1专业发挥骨干作用与教科研成果321-4-2专业特色212基础条件与合理利用30分2-1专任教师13分2-1-1专任教师数与学生比532-1-2专任教师学历与职称432-1-3专业课双师型教师432-2实验、实训14分2-2-1校内实训基地1062-2-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利用432-3经费3分2-3-1经费来源与使用323规范管理与改革创新40分3-1办学模式8分3-1-1办学模式853-2队伍建设5分3-2-1管理、师资队伍建设533-3德育工作5分3-3-1德育工作与德育课533-4教学改革22分3-4-1专业建设改革533-4-2课程体系及内容改革533-4-3培养模式改革433-4-4实习管理433-4-5教学质量控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