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常见错误及病例分析一、公文常见错误(一)行文中的常见错误1
主要表现:(1)所发公文属可发可不发之列
(2)所发公文只是照抄照转上级的公文(翻印即可,不必转发)
(3)所发公文内容空洞,无具体措施不解决问题
(4)行文所涉及的问题可用口头请示、汇报或开会等形式解决
(5)行文所涉及的内容已在报上全文公布过
(6)在部门之间意见分歧,未经协商一致时就行文
行文关系混乱
主要表现:(1)应该党政分开行文的未分开行文
(2)应该一个机关单独行文的搞成几个机关联合行文
(3)该职能部门行文的“升格”为党委、政府级行文
(4)该党委、政府级行文的“降格”为职能部门行文
(二)文种使用中的常见错误1
在正式文种之外,随心所欲,生造公文文种并俨然以正式公文行文
常见的有:“请示报告”、“工作思路”、“情况”、“汇报”、“申请”、“郑重声明”等
把属于机关其他应用文,特别是事务文书中的文种,误作为正式公文文种使用的情况
常见的有:把计划类文种“要点”、“打算”、“安排”“设想”等作为公文文种直接使用,如《××单位××××年工作要点》
把属于总结类的文种“小结”、“总结”,以及把属于规章制度类的文种“办法”、“规程”、“须知”、“实施细则”等作为正式文种直接使用
但是,如果将上述应用文用转发或印发通知的形式发布,则是规范用法
如“××单位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不按文种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去选用文种,而造成临近文种相互混用,导致行文关系不清,行文目的不明,行文性质混淆
常见的有:“公告”与“通知”、“决议”与“决定”、“请示”与“报告”、“请示”与“函”混用
主要表现为将通告误用为通知,将通知误用为通告,将请示误用为报告,将报告误用为请示,将“请示”、“报告”合用为“请示报告”,“请示”和“报告”本身是两个文种,将决定误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