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报销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我单位财务管理和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务卡是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原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随着银行卡受理环境改善,我局会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第四条公务卡报销业务通过专门的公务卡支付系统进行
该系统由财政部门开发,用于辅助我局财务报销、向代理银行划款等
第二章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第五条公务卡开立的范围:公务卡的持卡人一般为我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
有新增、调动和离退休工作人员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办和注销手续
第六条公务卡开立的基本程序: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为单位办理,单位职工如实填写“公务(信用)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同’’,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交财务科
财务科对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统一办理
第七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申请信用额度不高于30000元,具体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与代理银行商定
特殊岗位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支付需要的,在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财务科向代理银行商定授信额度
第八条公务卡的管理: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银行账户和到期免费换卡
公务卡实行实名制,卡片及密码由开卡职工自行妥善保管,遗失或损毁应及时挂失并办理补办手续
补办公务卡由持卡人自行到公务卡代理银行申请办理
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领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和报销程序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