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程序1一、资格初核:各单位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初核,填写《符合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1.重点审查身份、任职时间、任现职级以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2.根据单位和本人所掌握的情况,在信息登记表中准确填写关系到晋升年限缩短或延长的年度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民主测评:符合晋升条件的,在所在单位全体机关干部范围内以会议形式进行民主测评(见附件2),人员较少的单位,在缺席人数较多时,应改期进行
四、集体研究: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表决(见附件3),提出职级晋升意见
五、单位公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见附件4),公示时间从发布公示之日的第二天起算,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上报职级晋升所需的相关材料:1.《公务员职级晋升有关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5);2.《公务员职级晋升审批表》1份(见附件6)
二、资格预审:根据资格初核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符合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人员信息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以口头形式反馈给各单位
1.县管领导干部及其他档案在组织部的,报县委组织部预审;2.档案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在本单位的,统一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审
档案在本单位的,在上报预审材料时,需带上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档案
六、资格复核: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的名单进行资格复核
复核通过后,办理职级晋升及工资审批,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公务员职级变动工资审批表》(见附件7),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个人档案,一份留存单位备案
附件1:符合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人员信息登记表单位(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现工资级别”栏中填写工资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