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测绘合同GF—2000—0306工程名称:甲方:乙方:国家测绘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定作人(甲方):合同编号:承揽人(乙方):签订地点: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1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其他技术要求:无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依据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57000元(大写:伍万柒仟元整)序号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竣工测绘(公里)222746
1645492
322GPS控制点(点)25753
8411507
683合计570002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2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2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