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科工作工作职责:1、公务员考核工作2、公务员奖励工作3、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工作4、公务员登记(统计)工作5、公务员辞职审批工作6、公务员辞退审批工作7、综合工作公务员管理科综合工作流程图公务员考核工作一、岗位职责负责完善公务员考核审核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报分管领导审批送本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单项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半年、年终总结报分管领导审核送本局办公室存档装订成册1施办法;负责公务员考核的审核、审批工作。二、平时考核工作流程及要求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日常表现、奖惩、违规违纪以及出勤情况,采取按季度由主管领导或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定期对被考核人作出阶段性评价,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重点记录公务员每季度有关日常表现、奖惩、违规违纪、出勤等方面的异常情况,报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三、定期考核工作流程及要求(一)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二)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填写《考核登记表》。(三)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七)报送审核。各单位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工作总结》,2《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和《年度考核中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及未定等次中受处分人员名单》及《考核结果花名册》报送地区公务员局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备案。(八)资料归档。年度考核结果复函文件、考核登记表归档保存。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流程图公务员奖励工作3成立组织布置工作个人总结同事评议,分管领导点评投票确定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通知本人提出复核或申诉报送审核资料归档公务员考核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奖惩情况违规违纪情况考勤情况评鉴意见一、岗位职责负责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自治区奖励人选和以行署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行署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地区级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以及表彰事宜。二、工作流程及要求(一)收集信息,掌握基本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准确、全面收集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为进行奖励提供第一手资料。(二)严格程序,明确审批主体。政府部门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级奖励人选,由所在县市或地区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提出评选意见,在上报期限15天前报地区公务员局,地区公务员局按照自治区《关于规范西藏自治区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对有关材料(请示、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审批表)进行审核,并报送行署审批同意后予以上报推荐。以行署名义奖励表彰人员和以行署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依照上述规定,报行署审批。(三)坚持原则,审查奖励对象。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奖励的质量。(四)提交审批。按照管理权限,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五)办理手续。经上级研究同意后,在3天之内办理完4相关手续。公务员奖励工作流程图公务员培训工作一、岗位职责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和政府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系统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二、工作流程及要求(一)制订公务员培训计划。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划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与地委组织部、干部培训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全年公务员培训计划。(二)做好公务员培训的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具体办班方案,包括班次、学制、培训对象、学习内容、名额分配、培训地点、开学时间等有关事项。5受奖人填写奖励表呈报单位呈报有关材料分管领导(地级)签署意见呈报行署审批上报、备案部署奖励工作地区公务员局审核(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