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书记在全市价格调节基金会发言与书记在全市传染病防治部署会讲话汇编书记在全市价格调节基金会发言今日召开这次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段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正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针对性地实行措施,强化落实,促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刚才,各县(市、区)汇报了前段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成绩,也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大家讲的很好。下面,根据市政府讨论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前段工作情况市政府23号令印发实施以来,物价、财政、国税、地税和建委等部门根据各自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动,积极开展工作,使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稳步推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征收入库价格调节基金1833万元。其中国税完成624万元,地税完成404万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05万元。(一)启动工作扎实有效。2月22日,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动员会召开后,各级各有关部门仔细贯彻会议精神,积极行动。市县两级政府和物价部门都迅速成立了专门机构;财政部门及时开设了基金专用账户,提供了基金征收票据等;国税、地税及时安排部署征收工作,明确了代征任务;建设部门也积极配合。整个基金征收启动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征收管理到位。(二)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为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开征前,市物价局实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在日报上刊登了市政府第23号令和答记者问,并通过政务网及时向公众公开;与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台《财经》栏目连续多次播出。同时,印发了大量宣传材料,宣传了价格调节基金的依据、目的、意义和作用及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认知度,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征收工作有序推动。为法律规范基金征收工作程序,5月份,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价格调节基金收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基金收缴入库、票据传递等制度;财政部门在各县(市、区)设立了基金过渡帐户;物价部门协调银联公司为各代征网点安装100多台POS机,方便了缴纳,也解决了异地跨行缴纳手续费的问题。为提高基金征收进度,物价部门较好地发挥了牵头抓总的作用,几个月来先后召开调度会、协调会13次,讨论解决了大量的征收中的具体问题,协调部门关系,督促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级物价部门上下联动,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分别列出前30名缴税大户,实行定人员、定企业、定时间的办法,逐户催缴,取得了较好效果。3月份,全市仅有一笔18.90万元房产基金入库,10月份入库额增至338.89万元。总体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如期开征,取得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基金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额度与预期相差很大。到目前国税部门征收基金实际入库额只占应收额的12%左右;地税部门征收基金实际入库额占应收额的35%左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基金征收略微好些,实收额也低于预期。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方面的。总的看,我市企业绝大部分对市政府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是理解的、支持的,不少企业还比较主动、积极。存在的问题有三种情况,第2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首先是有的企业对基金缴纳有等待观望、攀比思想,你看我、我看你,催一催、动一动,不催不动。其次,有的央属、省属驻聊企业借等待上级答复为名拖延缴纳;还有极个别企业明确提出不缴,虽然很少,但表现出不予合作的态度。第三,就是属于政策因素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多数县(市、区)有过除税收外不再收其它费用的承诺;还有的县市区对房地产企业实行了收费一口清的政策。二是两税基层征收人员方面的,有的把基金看作是份外事,是额外负担,不想征,不主动征;有的嫌工作量大,不方便,有畏难情绪;还有的担心征收手续费不到位,积极性不高。总体看,基层征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