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管理,建立优秀的供应商群体,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设备物资采购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相关规定等,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物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分工,遵循市场规则,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调查、开发、考核与评价管理机制,培育形成优秀供应商群体,优化采购环境,铸造有序、高效的企业供应链,促进设备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供应商包括设备和物资两大类别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机构分工与职责第五条建立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三级供应商管理体系,界定各级设备物资管理(采购)部门管理职责,构建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主要职责:1、制定设备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2、负责设备物资供应商的调查与开发;3、负责发布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4、组织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15、负责向股份公司推荐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
第七条子(分)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分中心)和工程指挥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2、负责设备物资供应商的调查与开发;3、负责发布分工范围内的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4、组织分工范围内的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5、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设备物资合格供应商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2、负责设备物资供应商的调查与开发;3、负责维护合作供应商间的关系,4、负责反馈合作供应商的履约业绩;5、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设备物资供应商
第三章供应商的调查与开发第九条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依法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设备物资生产或经销能力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机制运行正常
3、生产厂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