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保障协议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甲方:常州星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一、协议签订依据及原则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方面满足甲方需求,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本协议与《采购协议协议》、《采购订单》及其他相关协议构成双方约定的成套的供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是双方在《采购协议》有效期内确认并履行《采购订单》的基础
双方应依据本协议,认真严肃地确认并执行每一份《采购订单》
1备货及采购计划3
1乙方每月10日收到甲方的下个月度备货计划,应立即准备产能或准备相应库存,确保后续订单的顺利执行;3
2乙方每月25日收到甲方采购计划,应立即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确保后续订单的按时交货;甲方在采购计划给出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采购订单》;3
2采购订单的确认与变更3
1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传真件或电子邮件后,应在4小时内签字(盖章)回传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回复,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确定回复时间
2甲方有权对尚未交货的采购订单提出变更要求,但应在下单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
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提出订单变更要求的提前时间少于48小时,乙方应采取各种适当措施,尽力满足甲方要求,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退货或取消订单,同意延期交货,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
3对于已超过采购订单交货期2天以上(含2天)尚未交货完毕(含未交及部分未交)的采购订单,甲方有权取消,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报乙方
3供货价格3
1乙方必须按照低于物料市场平均价格或双方共同商定的优惠价格向甲方供货
2乙方若不能按协定价格保证供货,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条款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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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因原料价格上涨需调整供货价格时,乙方必须提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