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鉴赏的三维目标《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中把“过程与方法”作为三维目标之一,体现的就是其教育价值。传统的教学过程经常是只重结果而轻视过程,十分不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对于音乐学科来说,过程与方法更是重要,因为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是情感教育,必须是在长期的、反复的情感体验过程中完成的,具有教育的潜效应。《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中把“过程与方法”细化为四个具体目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比较是音乐教学的一种特殊方式。《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探究既是一种课程形态,又是一种学习方式。《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合作是指在小队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普通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标准》指出:“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体,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1、强化治理,突出重点,抓住高考生命线2、树立坚定的事业心,虚心好学,努力提高专业水平3、加强教研教改,注重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4、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