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冲刺串讲讲义-全-福建篇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今年考试简介考试形式: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生在电脑上进行答卷)时间: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大纲:2011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仍然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二、串讲指导思想:将教材讲薄、提示并强化记忆考点三、串讲讲解方法1
过一遍重点、难点,不详细讲解2
不是教材全部内容,而是考试的要点(带*号的内容串讲中不涉及)3
不押题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它是调整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四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1
制订机关: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法律效力最高2
《会计法》的适用范围:(1)《会计法》对人的效力范围:办理会计事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如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等);主管机关及其有关机关,包括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但个体工商户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本法原则另行规定
(2)《会计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未作规定,但可理解为境内
(3)《会计法》在时间上的效力范围1999年10月31日修订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2000年7月第1页共35页由中国会计人整理http://www
ccppaa
com1日之前发生的会计行为,没有追溯力
《会计法》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