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主导部门:采购部支持部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审批:文档编号:SDSBU-SD-017生效日期: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招投标管理供应商各种原因不发货应对措施付款方面支票与现金问题为保障公司项目顺利有效完成,对现有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建立有效的合格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以下简称AVL),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合光能(北京)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供应商(分包商)
定义N/A4
职责和权限N/A5
1供应商分级供应商划分为战略供应商、优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三个等级,并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1战略供应商a)与公司或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为战略供应商
b)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直接委托采购
2优质供应商5
1一般条件a)与公司或集团有2年(或3个项目)以上的良好合作历史,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质量、进度、投资、配合等评价均为优,有长期合作潜力
文档编号:TSL-生效日期:2/8供应商(分包商)管理制度b)积极主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各项政府协调工作
c)与公司每次项目合作后的评定分值在85分以上的供应商
2使用政策a)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
b)公司基建项目招标在其能力范围内,均邀请其参与
C)每年安排一次审核
3合格供应商5
1符合资格预审要求或公司有过合作,业务完成后评定分值在60-85分之间的供应商
2限制政策a)可以参与其能力范围内的招标采购项目
b)必须满足招标采购流程中的最高要求,如:带资承揽、工程款延期支付的承受能力或提供履约保证金等
4不合格供应商5
1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审批后被定义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