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斯康电源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一、目的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三、权责1采购部、质量部、工程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2采购部、质量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3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与定点工作
第2章合格供应商的标准四、评价合格供应商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13对于关键原料,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1)进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2)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3)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5)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主要客户最好是知名的大型企业
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需求及进一步扩大产量的需要
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样品通过试用且合格
第3章供应商的评价程序五、供应商初步评价1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及工程部(或其他使用部门)视企业实际需求寻找适2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质量、服务、交货期、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质量管理部及设计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采购部须确定采购的物资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