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机关事业单位以前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城镇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所需资料:机关事业单位1.《社会保险登记证》2.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文件及最新人员编制文件复印件3.《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4.《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5.所有参保人员人事档案6.单位参保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入保申请人身份证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入保申请人一寸照片2张参加城镇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2.自治区编委下发文件或主管上级部门下文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5.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或工资发放表复印件6.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参保流程;1、持所需申请材料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3、参保成功注:职工变动工作时,由单位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结转手续,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管理机构。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热点1】领取养老金年龄将延迟至65周岁(目前延迟退休方案暂未实施,具体方案将于2017年正式推出)所需资料: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人员1.本人人事档案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休审批表》3.个人养老保险手册4.本人身份证病退、退职人员1.本人人事档案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休审批表》3.《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4.个人养老保险手册5.本人身份证领取流程;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退职条件的当月,由单位专管员带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到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打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情况表》,携带人事档案及此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审批。2.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退休待遇审核。3.对于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补全后再来办理。转移指南转移条件:1、统筹区域内转出人员(不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2、跨统筹区域转出人员(含兵团、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由缴费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所为其出具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并按规定转移基金。所需资料:1、《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2、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须附该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行号和帐号)3、接收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或调函复印件、无就业证明材料的人员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4、转移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参保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转移流程;1、申报: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及携带办理所需材料到区(县)社保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参保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受理:区(县)社保所依据凭证材料,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3、复核:复核人员依据《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提交的凭证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转移凭证交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后,加盖审核印章交单位或个人。4、存档: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手续后,其个人帐户予以封存处理,注明封存帐户标记。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城镇居民参保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生,下同)、学龄前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城镇居民2.长期随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