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二、增值税发票暂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认证不符是指打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上的84位密文,经解密后的数据与同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七项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符,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与所申报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不一致
【例题·多选题】暂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可能出现的情况有()
以上都对【答案】ABCD三、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根据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