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干郭勒乡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自治区区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128号),《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自治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新政办发[2010]222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新卫发〔2011〕5号)、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
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许可的、承担本行政村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证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卫生室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协助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向居民提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