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股权投资的模式选择与弊端据相关人士透露,中国拟对商业银行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试点,允许部分经指定的商业银行建立股权投资载体,直接入股科技企业
此消息一出,创业投资界一片哗然,部分媒体也表达了对于这一试点的看法
商业银行从债权转向股权,发力股权直投领域,究竟会选择哪种模式
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展开竞争,又会有哪些显著弱点
本文带着这两个问题,与大家一起探讨商业银行股权投资业务的模式及前景
年,创业投资市场获得爆发式增长,根据清科统计,全年创业投资交易金额为亿元人民币,较年增长;资金募集总额为亿元人民币,较年增长;人民币创投基金平均募集规模为亿元人民币,较年增长
年下半年,各家银行开始“摩拳擦掌”,纷纷探索股权投资新模式,以求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职能,从股权和债权两个层面为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笔者通过梳理各方信息,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总结出银行股权投资的四种模式(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深港法律智库):模式:地方政府主导,商业银行参与为支持地方产业经济发展,加强对园区内高成长性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商业银行参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积极性,国内部分地方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原有“产业引导基金”模式进行升级,通过邀请或招标的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岀资参与产业基金
与原有引导基金操作模式不同的是商业银行并不是仅以的身份加入,而是充当着部分的角色
该种模式下,通道(名义)可以是银行的子公司或者与银行合作的外部投资机构,但对于项目是否直投准入,由银行内部进行决策,银行(一般是分支机构)内部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
引导基金具备一些产业和行政色彩,拟投资企业必须是政府名单内企业,该基金一般不参与名单外企业或非管辖区域内企业
模式:集团孙公司主导,银行内部推进在银行系集团内部设立孙公司,专注于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开展
根据现有商业银行架构,较为流行的是在其基金管理子公司内部,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