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法重要知识点第一章国际法导论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概念: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国际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特殊性调整对象: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创制方法:国家间协议制订为主
执行特点:不存在超越国家之上的强制执行机关,以国家自身行为遵守为主
国际法主体的主要类型及其主要特点国家是最基本的国际法主体,四要素:定居的人民;确定的领土;政府(有效统治暂时中断并不意味着国家灭亡);主权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国际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范围和局限民族独立运动组织,在国际关系中确实行使正常国家的部分权利和义务:缔约,派驻使节,参加国际会议和组织,在战争中适用国际战争法规等
其获得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民族自决原则,而不是对领土的控制(叛乱团体)个人
在特殊的场合个人作为具有法律人格者而出现在国际层面上国际法的主要渊源类型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表现的形式或形成过程
国际条约,条约是指国家间、国家与国际组织间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所结缔“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用什么名称
条约包括一般国际条约和特殊国际条约
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指经接受为法律的一般事实、惯例或做法
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接受的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公允及善良原则”在公平和善意的基础上,即可以不严格依照国际法进行裁判,条件是必须得到当事方各国的同意
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
准条法、软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各个领域)、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属地、属人、属时)、构成国际法基础(引申出其它原则和规则)的法律原则
一、《国际法原则宣言》宣布的七项原则:、禁止非法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国际合作原则、民族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