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范本)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退休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中共XXX委办公厅XXX人民政府办公厅XXX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渝委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XXXXXX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2020年底前,完成X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实现现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三是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核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对行动不便以及高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走访,帮助解决困难
五是协助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属申领死亡待遇,及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并告知有关企业
六是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七是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
八是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九是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三、移交范围(一)年月日及以前已办结退休手续的XX公司退休人员,含XX公司下属XX单位事业身份退休人员
(二)XX公司离休人员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不移交
(三)XX公司抚恤救济人员仍由原渠道管理,不移交
(四)由XX公司发放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仍由XX公司承担,不移交
(五)XX公司原离退处及专兼职管理人员不移交,由XX公司自行消化解决
为便于管理,设立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双方共同管理
四、移交工作的原则(一)人员移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