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作业分公司交通安全预防措施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交通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对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确保交通安全
本措施所称驾驶员是指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并经单位考核认可,持有准驾证,以驾驶机动车为全部或主要职业的人员;第一章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是交通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车队交通安全工作
作业分公司车队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领导、统一布置
一、安全、环保管理机构(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地方政府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二)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三)负责本单位职业及聘用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所属车辆的车辆管理业务、事故处理、车辆保险和索赔工作;2/21(四)组织内部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对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事故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找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及时处理;(六)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台帐、报表、资料的汇集、整理、编制和上报工作;(七)车队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建议;(八)加强车辆的动态管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体系,不断探索、总结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督促车辆的日常维护作业,严格执行“三检制”,并监督实施;(九)、车辆管理人员及车辆调度在向驾驶员安排任务时,必须凭车辆回场检验合格证派车,应做到安全“三交待”(交待任务、交待行驶路线、交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