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所向,所向披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常兴煤业有限公司基建部二O一一年三月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矿区基本建设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基建部和施工单位综合管理水平。使国家、行业、地方、企业制定和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在基本建设工程中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和执行,最大限度的满足基本建设的高要求,使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对基本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更加有力、有效,特制定本办法。二、术语1、不合格:指建筑产品不符合设计图纸、国家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用户要求或用户隐含要求。分不合格、严重不合格、重大质量事故。2、进度偏差:指建设工程形象进度与批准的计划进度产生的不符合。分不符合、严重不符合。3、安全事故:指非自然原因、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分轻伤、重伤、死亡、安全、重大安全事故。4、质量4.1、不合格:建筑产品产生的不符合经返修或简单返工可以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国家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用户要求。经济损失在二千元以内(含二千元)。4.2、严重不合格:建筑产品产生的不符合需经返工处理,简单加固补强、局部建筑结构截面扩大后可以达到设计图纸、国家质量检查标准、用户要求或需经第三方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认定,虽与原要求不符,但可以满足使用要求。返工损失在二千元至一万元的(含一万元)。4.3、重大质量事故:指不能返工、维修或虽经加固、补强仍达不到原质量标准,必须拆除、报废的建设工程,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5、进度5.1、不符合:指未受到自然、社会、不可抗力影响,工程形象进度晚于批准工程计划进度2天以内(含2天)。5.2、严重不符合:指未受到自然、社会、不可抗力影响,工程形象进度晚于批准工程计划进度2天以上。6、安全6.1、轻伤事故:指员工肢体、器官受到轻微损伤,短期内暂时不能从事作业,休养在105天以内。6.2、重伤事故:指员工肢体、器官受到损伤、致残,长期丧失工作能力需调离原岗位休养105天——720天的伤害事故。6.3、死亡事故:从事作业的员工受到伤害,一次死亡2人以内的伤害事故。6.4、安全事故:指从事施工作业时,员工受到伤害小于轻伤事故及国家、企业财产因不安全产生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内的事故。6.5、重大安全事故:指从事施工作业的员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3人——19人,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三、处罚办法1、质量处罚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验批:建筑地基基础检验批主控项目被认定为:不合格:该检验批需返工或返修处理,是施工单位责任且需返工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的罚款。每检验批需返修的,对施工单位处500元罚款/检验批,并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严重不合格:是施工单位责任(除按不合格项处理外),对施工单位处5000元以上罚款,并由基建部对其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进行重新审查。如该单位为套牌或被认定是不适合从事该工程的,需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建筑地基基础检验批一般项目被认定为:不合格:检验批需由施工单位返工或返修处理,并根据该检验批在工程所处部位、重要程度,对施工单位处于50元——500元的罚款。严重不合格:检验批或3个以上检验批合格率低于60%,则该检验批需返工处理,并对施工队处500元——5000元罚款。分项工程:建筑地基基础分项工程被认定为:不合格:该分项工程需返工或返修处理,处罚同检验批中严重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有3个以下分项不合格或与名词解释中严重不合格内容相符的,该分项工程需返工或返修处理,并根据分项不合格项数分别处于施工单位5000元——10000元罚款。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被认定为不合格即为分项工程中严重不合格。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并由基建部对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或施工能力进行重新审核。如该施工单位被认定不适合承担该工程施工任务,则该施工单位需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再次从事与其施工资质或施工能力不相符的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施工的建筑工程一经被认定为重大质量事故,则该施工单位需退出现场,不得在公司再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