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一完善”: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组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志愿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消防区域联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完善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保养、变配电室操作、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操作、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火警处置、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等各项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二确定”: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一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制定并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每月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六)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