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养护值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工程养护科各项工作在节假日、汛期和春运期间的正常运作及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值班职责与要求第二条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春运、汛期,分公司工程养护科及分公司所辖路段各工区安排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值班领导为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一职责人
第三条值班日期指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春运、汛期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四条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小时,即值班当日的0:00时~当日24:00时
其中8:00时~18:00时为办公室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
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五条值班人员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遇特殊状况(如台风暴雨、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大节假日),加强值班力量,以确保特殊状况期间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值班管理规定第七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正常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接听电话迅速(不超过三声铃响),使用礼貌礼貌用语,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您好”,“请问有什么能够帮到您”、“请稍等”、“谢谢”等,语气和蔼、言简意赅,严禁使用岗位电话聊天
第九条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生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迹工整,不可遗漏
第十条当值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第十二条值班结束时,应将未处理的问题记录于《值班记录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经理及时跟进解决
一般状况下,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当值日解决,不得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