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即我校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程序进行
“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一监督”就是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一、运用“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二、内容及程序“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校发展实际,符合教师意愿
(一)按照“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1
学校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学校活动及经费使用与管理
学校评优、考核、救助等
(二)“两公开”工作法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和实施:1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
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违反群众意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
其他不得进行决策和实施的事项
三、“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一)党支部委员会提议
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教师代表及广大教师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1、提议前:(1)广泛征求党员、教师代表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教师的切身利益
(2)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审核拟议定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校实际及群众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