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七分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缺陷产品召回制度1目的对产品生产、检验进行标识,识别不同类产品、不同规格、不同包装及检验时间的产品,及时阻止不良产品流入到消费者手中或阻止不良产品给消费者持续带来可能存在的不良效果
为使已确定的不合格产品或存在缺陷的产品能及时、完全的召回,减少给消费者带给的损失,特制定本召回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惠州市七分妆化妆品有限公司已交付的不合格产品或存在缺陷的产品召回
1销售部及储运部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2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审批
3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完成本程序的执行
4召回程序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召回条件召回计划审批召回实施产品处置后续工作4
1产品标识4
1生产小组按《化妆品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工作,并做好生产批号标识、生产记录;对产品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检测时应包含卫生指标、感观指标、物理指标
2储运部根据客户服务部下达发货通知,同时明确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包装等要求,储运部门按照要求严格进行装车、发货并登记
2产品召回条件当公司某批次产品留样检测出不合格或存在使用缺陷,但产品已经交付或物权发生转移时,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可能涉及的产品召回:A)顾客的投诉;B)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C)媒体报告的不合格产品或事件;D)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E)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规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使用安全
3召回计划及审批4
1待召回产品的识别与评价A)当出现不合格或缺陷因素时,由公司主管质量人员立即召集销售部、储运部、生产部、技术部组成专案小组进行召回评审
B)召回评审内容包括:召回原因;信息来源,可信度;产品销售、发货记录、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以往产品安全记录;待召回产品危害程度;待召回产品流通范围;是否启运紧急召回;如需要启动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