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一.说明1
为了有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总包方对各分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检查责任和义务;各分包对出现在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中的违章现象,负主要责任,总包负有连带责任,按本条例中的责任单位处罚
施工现场的硬件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如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安全教育和培训,围挡封闭,五123牌一图的设置,工地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硬化,物料码放,消防器材配备等)
本管理处罚条例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望各工程承包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查找不足,认真整改,严格遵照执行
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岗位),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人/次,责任单位罚款200元/人/次
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且无可靠防护措施时,不系安全带罚款300元/人/次,系法不正确罚款50元/人/次
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特殊工种(电工、机械操作人员、高空作业人员)违者处罚500元/人·次5
作业人员进场前未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三级教育培训的,罚责任单位200元/人/次
作业时打闹嬉戏、擅离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者,罚款500元/人/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人/次
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罚款500—5000元/人/次
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
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
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