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或不能托运的物品主要包括:1、小而贵重的物品:现金,证券,汇票,信用卡,珠宝2、急用物品:药品,钥匙,护照,旅行支票,商务文件3、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传物4、易碎品:眼镜,玻璃容器,液体上述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随身携带的行李中
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充电宝不能托运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当不确定是否可以托运的时候,务必咨询清楚
托运行李须知1、打包完整: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询问相应的航空公司,自己的行李是否符合托运要求2、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3、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4、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5、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6、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
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
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
如航空公司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收运
各航空公司对国际航班规定不甚相同,办理声明价值,应按各航空公司的规定办理
关于行李重量国内航线,一般规定头等舱旅客托运行李额为40公斤,公务舱托运行李额为30公斤,经济舱托运行李额度为20公斤,婴儿票没有免费行李额
“充电宝”、锂电池乘机规定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