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罚条例一、处罚方式1、对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或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员工,行政部有权予以处罚
2、处罚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3、经济处罚为罚款
4、行政处分分为:警告、申诫、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5、以上两种处罚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二、处罚权限1、经济处罚由被处罚人岗位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行政处分由被处罚人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处分意见,通过公司行政部核定后执行
三、处罚细则1、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30元/次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500元的罚款:(1)上班迟到、早退者;(2)上下班不打卡者;(3)外出不按外出登记表的要求办理者;(4)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者;(5)开会或培训无故缺席或迟到者;(6)工作时间在办公室进食者;(7)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8)工作时间因精神状态不佳而影响工作者;(9)不服从上级的指挥与监督者;(10)不及时接听电话,起始语不正确者;(11)接听来电语气生硬,吐字不清晰,不及时填写来电登记表者;(12)来电所找人员不在时,接听电话者不做记录、不转告者;(13)不及时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填写内容不详实、不完整者;(14)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遇到危机事件或不正常情况不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者;(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16)在所管辖区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17)下班后所辖区域门窗未关,电器(空调、计算机等)电源未切断者;(18)不按公司规定执行办公、培训等制度的管理要求者;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罚款200元
如造成损失者,应承担赔偿责任:(1)擅离职守者;(2)消极怠工者;(3)妨碍公司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不及时上报,阻碍正常工作者;(5)因管理、监督不力,影响工作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