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码头镇高杨联合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给孩子创设一个轻松、和谐、快乐的学习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教学内容和课程难度,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让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2.严格教学进度管理
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科学安排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赶超教学进度
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组织和安排、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3.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布置作业,家庭作业当天在学校网站公示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三十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全改并及时反馈,严禁只布置不批改
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不得在双休日、节假日加大作业量,不得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作业布置要有目的性、针对性、趣味性和活动性,实现师生“同心、同行、同乐”
4.严格教学秩序管理
把建立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首要任务落实,加强对日常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指导,严格教学秩序管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随意更改教育教学计划,不随意停课放假,更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加强教学管理,以优化课堂教学为突破口,狠抓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教学要质量;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研究,向课堂要质量,倡导特色教学,争取让教学过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