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必须充分重视工程质量检测,即强化原材料及施工检验,以防止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防止不合格的半成品进入下道工序,以确保工程质量
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包括:第一条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及时确定试验检测单位
第二条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取样试验,试验员必须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
第三条项目技术人员,尤其是试验员必须掌握所建工程要求试验项目以及试验内容
第四条有关规定和要求4
1项目试验员必须根据原材料的进场情况以及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填写委托试验单,并会同建设方、监理方按规定共同取样和送检试验
委托试验单的填写必须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项目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品牌号、产地、品种、规格、到达数量、出厂日期、试验编号、要求试验项目、使用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以及送检人、送检日期等
2根据设计要求,由项目部试验员及时提出各种配合比的申请,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配合比
砼、砂浆开盘前,预先试验测定砂石含水率
3同一单位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同一检测试验项目,必须由同一检测单位承担,未达到规定指标的试件(样)的复检,必须在原检测单位试验,不得另换检测单位(中途停试整顿的试验单位除外)
4取样试验必须一次按规定取足试件数量,机械性能各项指标不得缺漏
5钢材进场时每一规格和批量均应试验;对于进口钢材,除了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外,还应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方可用于工程
6钢材焊接试件必须在经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中取样,其试验报告应注明焊接部位、焊接批量、焊工姓名和合格证编号
7项目试验员必须及时索取试验报告单,试验员拿到试验报告后,应认真核对报告单上的内容,试验报告经监理或建设单位签证后,送交项目资料员保管,同时将试验结果汇报给项目技术负责人
8委托试验结果不合格时,按规定取样(与原试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