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组员:全体教师三、主要任务: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制度:(一)责任制度1、实行领导责任制
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处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处室初审后,报校办公室和校长复审后公开
4、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审议制度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4、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三)信息同步更新制度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