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制度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畅顺的医疗卫生服务供求双方的沟通渠道,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我院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制度
社会监督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由8-25名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要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心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素质
二、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由聘任单位发给聘书
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由聘任单位收回聘书
要向社会公布聘现任的监督员的名单,让监督员更好地收集群众的意见
三、要积极协助、配合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四、每年一次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虚心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由医院主管领导主持,相关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五、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是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座谈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监督我院依法行医和依法提供服务的情况;(二)监督我院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的情况,如是否按规定的工作规范提供诊疗服务或卫生服务,是否按收费标准收费等
(三)监督医疗单位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医德规范》的情况
(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互相交流信息
社会监督员向接受监督单位反映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议
向社会监督员通报我院的工作情况(至少每年通报一次)
(五)共同研究、探讨改进服务质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对策、措施.六、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即解决、解答的要当场解决、解答,给监督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向监督员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监督员的谅解和支持,同时,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将承办结果通报监督员.七、设立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会议记录本和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处理登记本,做好有关记录工作.会议记录本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座谈的具体内容等
意见和建议处理登记奉记录包括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时间和情况、监督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