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我院质量管理体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第四章: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第五章:医疗安全风险防范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总则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一章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搭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总体要求院级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控制与评估职能部门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只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制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制定本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