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贸公司表彰及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增强员工责任感,在全公司树榜样、学先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原则(一)三公开原则:评选标准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二并重原则: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
(三)一优先原则:基层员工优先
第三条奖励分类及形式(一)公司奖:指公司对本公司员工的奖励
(二)及时奖:指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突出表现的及时奖励
(三)奖励的形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精神奖励:指口头、书面或证书形式的表扬、表彰
●物质奖励:指奖金、奖品、带薪旅游等
第四条奖励范围:农商贸公司正式员工(部分奖项包括试用期员工,以本制度奖励标准规定为准)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年度表彰奖项与评选程序(一)奖项设立及评选比例1、年度表彰:奖项设置奖项名称评选数量奖励标准团体奖项优秀部门公司部门数量的10%-20%
各3000-5000元个人奖项优秀员工不超过8%各1500元创新与合理化建议奖按《创新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规定按《创新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规定备注:创新与合理化建议奖也可以系团体奖;奖励需按税法规定,自行承担个税
2、半年度及“三·八妇女节”表彰:奖项类别奖项名称评选数量奖励标准半年度表彰优秀员工不超过总人数的8%
各1000元妇女节表彰优秀女员工女员工总数的10%
各1000元备注:奖励需按税法规定,自行承担个税
(二)评选程序1、团体奖项由各部门自荐,填写自荐表,经公司管理层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单位
2、个人奖项中除创新与合理化建议奖外,其余奖项均需由各部门内通过过推荐与选举相结合的形式推举出候选人,然后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网上公投,最后将结果报公司管理层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3、候选人比例的确定,需考虑各部门的人数及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平衡推举,如某些人数较少的特殊部门,应合并到其他部门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