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
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
实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对学生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不公布学生成绩,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和安排座位
9、学期末认真规范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绩实行等级制,班主任寄语突出个性化,在肯定、鼓励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进和努力的方向10、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编排座位、课堂提问、评优奖先、参加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利用课余辅导、家访等形式无偿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
11、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12、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