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公司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降低费用支出,保障正常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检修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所承担各生产装置维护包保、设备检维修以及承担实施的技措、技改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生产管理处职责(一)负责各生产装置年度检修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施工计划的审核、分配及现场实施过程的检查、协调
(二)及时安排生产任务,编制工程令号并安排施工
(三)负责签订各类施工合同(年度维保合同、工程合同等),及时组织重点项目的施工验收
第四条公司技术质量处职责(一)负责检维修项目(含与检维修同时进行的技措、技改)的技术、质量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检查审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完成情况
(三)负责现场技术、质量问题的解决
第五条公司安全处职责(一)认真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开展职工安全教育
(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记录、台账,负责公司的安全、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审查审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各类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负责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公司经营处职责(一)负责检维修所需物资材料的落实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职责(一)配合公司做好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做好维保装置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三)组织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第三章检修施工管理第八条各类检维修项目,均应根据项目计划和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公司相关处室要加强监督、协调,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制定完善周密的施工方案
督促落实施工人员、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起重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和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检修作业前,施工单位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条对于重大检修项目,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检修要组织成立检修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