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教案教学目标及基本要求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技术服务及法律责任
教学内容提要1、生育调节2、奖励与社会保障3、技术服务及法律责任教学重点生育调节及法律责任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自学教学设计: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发颁布及实施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立法宗旨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
三、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生育调节人口计生法在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1、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8个方面的权益):(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5)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保障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2、如何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关于“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的含义
(1)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生育的自由;(2)人人享有法律上的平等生育权利;(3)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即依法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数量和选择生育时间、并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的权利;(4)公民有依法收养和送养的权利等
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