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2一、定义及供电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3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2
19应急照明: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20疏散照明: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应急照明
21安全照明: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
22备用照明: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
3名称高层民用建筑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一类二类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2
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功能的组合建筑3
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4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5
藏书超过l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除一类高层公共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1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
1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3除本规范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