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为了进一步抓好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村(居)两委和乡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计生工作新思路,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扎实开展好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三结合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调查摸底上报工作。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进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上新台阶,确保完成上级下*的各项责任指标:符合政策生育率84%;人口出生控制110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人口出生统计误差率控制在5﹪;总人口统计误差率5%以内;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统计误差率为10%;社会抚养费征收*到当年应征数的80%且全额入户;全年开展两次“三查一治”活动,参加人数必须*已婚育龄妇女40%人次;奖励扶助对象误差为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率*100%,新增“三结合”帮扶户9户,联系户18户,帮带户36户;新建帮扶基地1个。为了圆满完成上级下*的各项任务指标,特制定如下意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乡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安全问题,认清人口问题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项工作议事日程来研究部署。乡党委、政府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逗硬实行奖惩。1、各村(居)委要强化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任务量化、责任细化、奖惩硬化。2、充分发挥村(居)支部、村(居)委会抓好计生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基层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程序征收,避免程序违法。严禁村、社及其他单位、个人收取社会抚养费的现象存在。在社会抚养费第1页共4页征收上不得随意降低收费标准。对不支持不配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村、社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实行逗硬考核。二、进一步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强统计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建立健全关爱女孩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力度。宣传品进村率*到100%,入户率*到75%以上。各村有三幅固定、醒目的大型标语,建好一个宣传室、规范一个生育文化大院、每一个社建2—3个中心户。生育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旋律,抓好规范乡生育文化活动中心,办好宣传专栏、墙报。在全乡形成大宣传、大联合态势,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强计生队伍素质教育,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1.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必须将计生统计工作纳入重要的目标管理,同时加大统计工作力度,坚决抵制漏报、瞒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做到乡、村、社、户四统一。2.统计资料规范,完整,齐备,美观。3.办公室统计资料册(簿)及微机内容与村专计生干手册,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簿做到完全一致,做到不重不漏。4.统计资料登记(记载、记录、微机录入等)及时,准确。5.及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6.抓住重点,搞好以生育政策,奖惩政策为重的宣传工作。7.利用现行的各种设备,人员及宣传形式,各方面全方位地宣传,特别是要村社一级进行重点宣传,努力提高宣传效果。三、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治理进程做好全乡已婚育龄妇女村民自治协议的签字,做到以“治”制人。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秉公执法,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理力度,杜绝处理过程中有一切不正当行为发生,增大处理透明度,不徇私情,乱降标,乱收费。四、进一步推进药具产业发展第2页共4页1、药具使用及时,乡村有药具使用花名册,随访记录,签好优质服务协议书。2、按时上报药具信息,做到药具规范化管理,建好明细帐。3、认真宣传药具的使用,做到知情选择,同时做好受用人员的咨询和村级发放药具人员的培训。五、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1、做到资料完善(协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