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区级政策)2018年度江宁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根据《关于深化实施“创聚江宁”人才工程打造产业科技人才高地的意见》(江宁委发〔2016〕1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江宁区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1
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来南京创业并在江宁区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申报人须提供学位或学历认证
获得副高以上职称的须提供职称申报表、职称证书和行文批复
同时应具备下列2个条件之一:(1)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创业项目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的优先入选
申报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江宁区“3+3+3+1”主导产业体系要求,包括:绿色智能汽车、智能电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以及节能环保和新材料;文化休旅,软件信息、科技和金融服务业以及现代物流和高端商务商贸产业;未来网络、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
(二)破格条件1
旅游业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
对具有海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高管任职经历、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并落地本区、新创业2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高额融资等情形的,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
申报人才项目已实现产业化且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或者获股权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可放宽1年
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宁“连续创业”
对在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