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工程部管理规定1、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1
0目的严密控制商场内部的明火作业和临时用电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商场的消防安全
1商场内部需要动火作业时,要提前申请,经准许后方可作业;2
2动火作业时要遵守“八不”、“四要”、“一清”;2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2
3附近难以移动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2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2
5凡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2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的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2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2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不动火;2
9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2
10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2
1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扑救;2
12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2
13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检查确认没有火灾火种,检查确认没有火灾危险后,才能离开现场
14临时用电管理2
15临时用电须经工程主管人员准许方可使用;2
16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符合级别的岗位操作证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17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有专人监护等)
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19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拖离电源;同时尽快与医院联系
2、消防监控中心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