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学校决策制度和程序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班子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学校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规范学校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议事和决策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学校党政班子在书记和校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负责现象,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督察的现象,不断提高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
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支委会议是学校党政班子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行政会议、校务会议一般由校长主持,支委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出席才能研究重大事项
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成员列席
行政会议每月一次(也可视情况召集会议)
会议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要做好详实纪录,重大议题会后要形成纪要经会议成员审阅后存档
三、议事决策范围:1
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2
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总结;3
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实施方案;4
学校的人事调动、调整
干部的推荐、提名、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5
教职工的奖惩决定;6
学校重大的经费开支讨论决策;7
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8
学校内部改革的各项制度审定;9
审定代表学校在重要会议上所作的讲话;10
其他需要提交讨论的问题
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1
书记或校长根据工作需要事先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