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大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经研究,制定南屏中学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办好每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
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成立大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四、实施办法(一)轮岗对象南屏中学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
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1、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2、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任教2年的经历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偏远学校任教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