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服务效能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黄蓝国家战略发展机遇,推动开发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经管委会研究确定,在全区深入开展“服务效能提升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逐步推行“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机制“三集中、三到位”是指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一)归并审批职能,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审批中心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批管分离”的原则,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利企便民服务职能全部归并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代表本部门集中办理法定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人员配备到位,授权到位
各部门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行政审批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同志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部门充分授权,凡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三)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实现电子效能监察全覆盖
进一步升级系统功能,改良相关硬件配套设施,分配专业人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真正实现“事项进中心,服务在现场”改革目标
探索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审核的功能,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同时,扩大电子效能监察系统的覆盖面,全程跟踪,实时监控,加强对审批权力行使的监督,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全面推行联动审批机制在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再造审批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动审批制度,把原有互为前置的审批事项放到一个平台同步实施,在部门之间建立一种互相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审批事项由涉及部门同步受理,同时假定本部门涉及事项的前置条件全部成立,在承诺时限内先行办理本部门事项,待所有第1页共3页前置条件补充完备后,集中批准,统一送达,办理时限最长的单个审批环节时限作为整个事项最终办理时限
三、实行“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