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五篇范例]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
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第1页共9页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XX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