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地下管线的综合管理和规划的思考[最终版]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1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XX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XX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管线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地(水)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公共监控视频、交通信号、有线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人防、地铁、集约管沟(廊))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线)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档案信息等管理活动,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成立XX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及信息化工程领导小—1—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宜
市住建部门负责全市管线工程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并第1页共8页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市国土资源、水务、人防、环保、园林绿化、公安交通、文广新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管线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线建设和运营活动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正常